前几日,望月荣升为父亲1.0,可喜可贺。
三个月后,我也即将步入父亲的行列,对未出世的宝宝,也是心怀期盼。当然,对宝宝出生所需要的手续自然也不能怠慢。我也着手开始办理宝宝准生证的手续了,可是没想到,这还不是一般的麻烦。
我08年结婚,户口在浙江,我老婆虽然和我一样工作在江南水乡,可是户口自从学校毕业后,就一直迁回了河北老家原籍。
按照我工作的浙江规定,办理准生证,必须要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。不得已,而我把所有的证件手续全部寄回老家,让岳父家人代为办理。
昨天刚刚得知,在我手续齐全的情况下,竟然也出现了一波又一折。
第一,我老婆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委办事人员先是推辞,称应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,该处不予办理。
据我查询得知,夫妻双方户口均为农村户口的,一般婚后准生证应在男方户口所在地办理,而夫妻双方为非农户口的,则必须在女方户口所在地办理。
第二,再次与当地计生委办事人员核实后,得知可以办理。当我家人出示办证所需证件资料时,又被告知,对这些证件资料,均无须过多查验,只要缴纳2000元罚款,即可办理。
我不由得纳闷,我既是第一胎生育,又是主动在产前办理准生证,各种证明证件等资料齐全,何来罚款一说。
对方曰:女子婚后,应进行历年计划生育检查,你结婚一年,应当检查4次,而你们因为在外地工作,一次也没有来检查,每次罚款500元,总计2000元。
我觉得荒唐至极。我们有那么多同事,婚后都在外地工作,常年不在家乡,怎么去上站检查,而每年既使没有怀孕,也需要固定缴纳2000元罚款了吗?
我在网上查询得知,从2009年1月份开始,河北生省计生委即下发文件,连办理《生育证》的工本费都全部取消了。没想到,我这正常办理还需要缴纳2000元罚款。
据说,罚款也可以不缴纳,但是需要托关系,看来我这次又要欠人家人情了。
我的岳父岳母已经通知我,他们再次托所谓有关系的朋友们帮忙办理《准生证》手续,结果还不得而知。就此,我已经非常愤怒。就该地方基层公务人员的工作态度,我十分厌恶。我自己是农村里出来的,对有些农村基层的做法,虽然深恶痛绝,但有时为避免繁琐,仍需暂时低头。
我要等他们给我消息,如果还办理不成,必须要交罚款,我一定要找他们讨个说法。这些人,真TMD不是玩意。


不是农村这样,城市也一样,只要是基层的政府机关,都这样。除非你拖关系,要不都是一个德行。
节哀吧,这个世道,没有关系寸步难行,没有关系又没有钱,那就只能遭罪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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