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天收到一封信件,不知道从哪个税务部门寄过来的,内容是2008年我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账单。我不得不惊呼,知道今天我才感觉到我是纳税人。
参加工作4年:
第一年工资太低,不够个人所得税最低标准。
第二年给私人老板打工,总过就没有几个人,即没保险,也没有福利,公司很不正规,老板每个月为了偷税漏税,都想方设法杜撰出10几个莫须有的在职员工,把营业收入做成这10多个根本不存在的员工工资。这样抠门的老板,就更不能指望他能给你把工资涨到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地步,只能期盼不给你扣到农民工最低工资的标准,就谢天谢地了。
近两年,工资都是在个人所得税的边上转悠,如果按照正常发放,估计也是刚好不用交税,但是公司偏偏搞出个什么鬼考核制度,平时工资每个月都少发点,到季度末就整出个考核工资(其实就是每个月少发的那一部分),和当月的基本工资加到一块自然就超标了,就该交个人所得税了。
没有什么其他的感触,就有那么一句“感谢您个人对国家的支持”,让人觉得还有点舒服,交了一年的税,就买了一句话。但愿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好,那么多纳税人的税没有白交。
当然,我最希望的事情是我挣钱越挣越多,交税越交越少,哈哈!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