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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<title>开心不已 &#187; 生活休闲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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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<description>开心生活每一天!</description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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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2012春节女儿成长记忆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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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category><![CDATA[女儿]]></category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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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一个新年已经过去，结束假期回到城市，回到工作岗位，回复平日的生活。在这半个月的假期里，有很多事都值得我用文字去记忆。 这其中，大多是快乐，最让我觉得快乐的事莫过于女儿开心的成长。 带女儿去姥姥家住，抱着女儿去街上看姥姥跳广场舞，回家的路上路过姥姥村边的池塘，北方的气温很低，池塘的水面上结着厚厚的冰，白花花的一大片，在阳光的照耀下，有点刺眼。女儿看到冰面，拧着身子向池塘的方向扭曲，嘴里还不停的嘟囔，我仔细听了好几遍，才听明白，结果让我惊诧不已，原来女儿嘴里叫的是“水立方，水立方。”12月初，爷爷带她去北京玩了一趟，逛了一次水立方，她倒是记忆颇深呐。 女儿有个习惯，每晚临睡前都要喝一次奶粉，一般都是冲4勺。某日晚饭，她吃得很饱，睡前还要喝奶，爷爷怕她吃坏肚子，就只冲了一勺奶粉，奶有点稀。女儿喝奶的时候什么都没说，等喝完了，给奶奶说：“爷爷沏的不是奶，是白水。”这天过后，爷爷在她面前彻底砸了招牌，每当爷爷给他倒奶时，女儿都说不用爷爷，说他沏的不是奶，是白水。爷爷给她冲奶时，只好让她看到冲的是4勺奶粉，她才肯喝。 女儿虽然还不到3周岁，对电脑确实异常的着迷，在这点似乎有那么一点我的基因。玩大伯的iPad，很短时间就学会了滑动解锁，应用切换，甚至学会了点开下拉菜单，并点击其中的功能选项。至此，我不得不叹服苹果产品的伟大，2岁多的小孩子，分分钟都能学会玩的用户体验，这样的产品，怎能不让人心动呢？ 女儿还有一段关于翅膀的故事，一直让爷爷奶奶津津乐道。有一次，爷爷给她买的氢气球（女儿管这种花花绿绿的氢气球叫“飞飞鱼”），她玩着玩着没抓住绳子，一下子就飞走了，女儿为此特别伤心。她跟奶奶说，你给我买一对翅膀吧，有了翅膀我就能飞到天上把这个“飞飞鱼”够下来了。其实，我小的时候，也有一个关于翅膀的笑话，说的是，某天太阳狠毒，我跟我妈说，我要是有翅膀就好了，我就能飞到天上，把太阳盖住，然后天就不热了。这次回家，母亲把我们父女俩关于翅膀的笑话一起拎出来说，实在是很有意思。 虽然孩子一直是父母帮忙带，但是女儿对好久不见的爸爸妈妈一点都不陌生，去姥姥家，跟爸爸妈妈一起睡的时候，乖的很，一点都不哭，甚至比跟奶奶一起睡还好带，不用拍，不用抱，只要坐在她身边守着，跟她聊着天，一会就睡着了。 小孩子的思维有时候真的很奇怪，但是也很可爱。女儿在跟爸爸妈妈睡得第一天晚上，枕边要放着她心爱的电动汽车玩具，嘴里一遍又一遍的嘟囔：“让爸爸坐前面，妈妈坐后面，我坐这边，我开着小汽车，拉着你们俩，开着明灯，呜呜……”。 我刚回家的第一天晚上，女儿还不怎么会用筷子，到第二天白天，妈妈告诉她用筷子的时候要拿住筷子的中上部，用筷子的两个小头夹菜，夹菜的时候手指该这么这么动，结果到了晚上，她居然就学会用筷子了，连续夹了十几口菜都不掉，到第3天更是了不得，都能用筷子夹住圆溜溜的丸子了。结果白天玩的太累了，到晚上睡觉时开始闹腾，不好好睡觉，跟妈妈说，你把的手，胳膊都吃了，让我怎么用筷子啊，让妈妈苦笑不得。 别看孩子还很小，但是很会察言观色。有时候不听话了，妈妈脸色一变，她就立马嘻皮笑脸的说，咱俩拍拍手吧。她知道，妈妈高兴的时候会和她拍手做游戏，只要和妈妈一拍手，就万事大吉了。 女儿也很会学话，最搞笑的一次：她要吃果冻，然后我让她拿着果冻找妈妈，让妈妈喂喂。因为太小的孩子不能单独吃果冻，以防卡住。她就去找妈妈，跟妈妈说要吃果冻，妈妈告诉她：“好的，你等等，妈妈拿个勺子。”然后，她就屁颠屁颠的从里屋出来了，我问她妈妈说什么？她回答：“妈妈说，好孩子，精！叫吃。”听到这话，我和外屋的舅舅是哄堂大笑。 小孩子的学习能力也真的很强。我买了一套幼儿园小班的早教光盘回去，结果女儿非常喜欢。看光盘的时候非常投入，会情不自禁地跟读一些简单的拼音和英语，例如“b&#160; p&#160; m&#160; f&#160;&#160; g&#160; k&#160; h”和“apple&#160; orange”之类的，口齿还算清楚，可能爸爸妈妈，大爷大娘即便在老家，有时候也要讲普通话的关系，女儿有些话的口音非常偏向普通话，和爷爷奶奶的乡音都不太一样。 在某天的空闲中，我和老婆一起带女儿去县城玩了一天，带她骑了路边会转悠的大马，逛了2个小时的超市，带女儿坐了几趟她最喜欢玩的电梯，还给她买了一个会走的美羊羊玩具，（女儿眼馋别的小朋友有会走的玩具已经很久了，我嫂子回家的时候给她买了个毛绒小熊，她先问这个布娃娃会走不？）还带她坐了一会遥控的电动小汽车。她对广场上色彩斑斓的风筝十分羡慕，但是因为她太小，不怎么会玩，就没给她买，结果回家了，就知道跟奶奶学舌，说爸爸没给她买风筝。 假期虽然只有短短的半个月，有关女儿成长的故事却还有很多，摘录这几段留作记忆，等女儿长大了，再给她看看。]]></description>
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一个新年已经过去，结束假期回到城市，回到工作岗位，回复平日的生活。在这半个月的假期里，有很多事都值得我用文字去记忆。</p>
<p>这其中，大多是快乐，最让我觉得快乐的事莫过于女儿开心的成长。</p>
<p>带女儿去姥姥家住，抱着女儿去街上看姥姥跳广场舞，回家的路上路过姥姥村边的池塘，北方的气温很低，池塘的水面上结着厚厚的冰，白花花的一大片，在阳光的照耀下，有点刺眼。女儿看到冰面，拧着身子向池塘的方向扭曲，嘴里还不停的嘟囔，我仔细听了好几遍，才听明白，结果让我惊诧不已，原来女儿嘴里叫的是“水立方，水立方。”12月初，爷爷带她去北京玩了一趟，逛了一次水立方，她倒是记忆颇深呐。</p>
<p>女儿有个习惯，每晚临睡前都要喝一次奶粉，一般都是冲4勺。某日晚饭，她吃得很饱，睡前还要喝奶，爷爷怕她吃坏肚子，就只冲了一勺奶粉，奶有点稀。女儿喝奶的时候什么都没说，等喝完了，给奶奶说：“爷爷沏的不是奶，是白水。”这天过后，爷爷在她面前彻底砸了招牌，每当爷爷给他倒奶时，女儿都说不用爷爷，说他沏的不是奶，是白水。爷爷给她冲奶时，只好让她看到冲的是4勺奶粉，她才肯喝。</p>
<p><span id="more-791"></span>
<p>女儿虽然还不到3周岁，对电脑确实异常的着迷，在这点似乎有那么一点我的基因。玩大伯的iPad，很短时间就学会了滑动解锁，应用切换，甚至学会了点开下拉菜单，并点击其中的功能选项。至此，我不得不叹服苹果产品的伟大，2岁多的小孩子，分分钟都能学会玩的用户体验，这样的产品，怎能不让人心动呢？</p>
<p>女儿还有一段关于翅膀的故事，一直让爷爷奶奶津津乐道。有一次，爷爷给她买的氢气球（女儿管这种花花绿绿的氢气球叫“飞飞鱼”），她玩着玩着没抓住绳子，一下子就飞走了，女儿为此特别伤心。她跟奶奶说，你给我买一对翅膀吧，有了翅膀我就能飞到天上把这个“飞飞鱼”够下来了。其实，我小的时候，也有一个关于翅膀的笑话，说的是，某天太阳狠毒，我跟我妈说，我要是有翅膀就好了，我就能飞到天上，把太阳盖住，然后天就不热了。这次回家，母亲把我们父女俩关于翅膀的笑话一起拎出来说，实在是很有意思。</p>
<p>虽然孩子一直是父母帮忙带，但是女儿对好久不见的爸爸妈妈一点都不陌生，去姥姥家，跟爸爸妈妈一起睡的时候，乖的很，一点都不哭，甚至比跟奶奶一起睡还好带，不用拍，不用抱，只要坐在她身边守着，跟她聊着天，一会就睡着了。</p>
<p>小孩子的思维有时候真的很奇怪，但是也很可爱。女儿在跟爸爸妈妈睡得第一天晚上，枕边要放着她心爱的电动汽车玩具，嘴里一遍又一遍的嘟囔：“让爸爸坐前面，妈妈坐后面，我坐这边，我开着小汽车，拉着你们俩，开着明灯，呜呜……”。</p>
<p>我刚回家的第一天晚上，女儿还不怎么会用筷子，到第二天白天，妈妈告诉她用筷子的时候要拿住筷子的中上部，用筷子的两个小头夹菜，夹菜的时候手指该这么这么动，结果到了晚上，她居然就学会用筷子了，连续夹了十几口菜都不掉，到第3天更是了不得，都能用筷子夹住圆溜溜的丸子了。结果白天玩的太累了，到晚上睡觉时开始闹腾，不好好睡觉，跟妈妈说，你把的手，胳膊都吃了，让我怎么用筷子啊，让妈妈苦笑不得。</p>
<p>别看孩子还很小，但是很会察言观色。有时候不听话了，妈妈脸色一变，她就立马嘻皮笑脸的说，咱俩拍拍手吧。她知道，妈妈高兴的时候会和她拍手做游戏，只要和妈妈一拍手，就万事大吉了。</p>
<p>女儿也很会学话，最搞笑的一次：她要吃果冻，然后我让她拿着果冻找妈妈，让妈妈喂喂。因为太小的孩子不能单独吃果冻，以防卡住。她就去找妈妈，跟妈妈说要吃果冻，妈妈告诉她：“好的，你等等，妈妈拿个勺子。”然后，她就屁颠屁颠的从里屋出来了，我问她妈妈说什么？她回答：“妈妈说，好孩子，精！叫吃。”听到这话，我和外屋的舅舅是哄堂大笑。</p>
<p>小孩子的学习能力也真的很强。我买了一套幼儿园小班的早教光盘回去，结果女儿非常喜欢。看光盘的时候非常投入，会情不自禁地跟读一些简单的拼音和英语，例如“b&nbsp; p&nbsp; m&nbsp; f&nbsp;&nbsp; g&nbsp; k&nbsp; h”和“apple&nbsp; orange”之类的，口齿还算清楚，可能爸爸妈妈，大爷大娘即便在老家，有时候也要讲普通话的关系，女儿有些话的口音非常偏向普通话，和爷爷奶奶的乡音都不太一样。</p>
<p>在某天的空闲中，我和老婆一起带女儿去县城玩了一天，带她骑了路边会转悠的大马，逛了2个小时的超市，带女儿坐了几趟她最喜欢玩的电梯，还给她买了一个会走的美羊羊玩具，（女儿眼馋别的小朋友有会走的玩具已经很久了，我嫂子回家的时候给她买了个毛绒小熊，她先问这个布娃娃会走不？）还带她坐了一会遥控的电动小汽车。她对广场上色彩斑斓的风筝十分羡慕，但是因为她太小，不怎么会玩，就没给她买，结果回家了，就知道跟奶奶学舌，说爸爸没给她买风筝。</p>
<p>假期虽然只有短短的半个月，有关女儿成长的故事却还有很多，摘录这几段留作记忆，等女儿长大了，再给她看看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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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一些感悟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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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Fri, 13 Jan 2012 15:28:00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kxboy</dc:creator>
				<category><![CDATA[生活休闲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生活]]></category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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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过去的12月份，几乎是我参加工作以来，工作任务最重的一个月，工作量达到了以往月份的2倍甚至3倍，但总算是熬过来了，结果也不算太坏。 经过这一段时间，我似乎又有些重拾以前的自信，也有一点点感悟。 再难做，再不愿做的事情，一旦去做了，事情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。 再艰巨的任务，分开做，有计划做，多几个人做，也会大事化小，小事化了。 再简单的工作，重复做，仔细做，不出错，也就是最难的事情。 再急躁的时候，深呼吸，跟自己说，要淡定，要冷静，要小心。 再美好的事情，不要成天去想，要动手去做，只要去做了，就一定会有一个结果，只要努力做了，结果一定会比想象中更让人满意。 马上就要回家过年了，届时将会有半个月的时间远离网络。回家以陪父母，带孩子为主，偶尔用手机上下网就可以了。 希望每个人都会更快乐的生活！]]></description>
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过去的12月份，几乎是我参加工作以来，工作任务最重的一个月，工作量达到了以往月份的2倍甚至3倍，但总算是熬过来了，结果也不算太坏。</p>
<p>经过这一段时间，我似乎又有些重拾以前的自信，也有一点点感悟。</p>
<ul>
<li>再难做，再不愿做的事情，一旦去做了，事情远没有想象中那么困难。</li>
<li>再艰巨的任务，分开做，有计划做，多几个人做，也会大事化小，小事化了。</li>
<li>再简单的工作，重复做，仔细做，不出错，也就是最难的事情。</li>
<li>再急躁的时候，深呼吸，跟自己说，要淡定，要冷静，要小心。</li>
<li>再美好的事情，不要成天去想，要动手去做，只要去做了，就一定会有一个结果，只要努力做了，结果一定会比想象中更让人满意。</li>
</ul>
<p>马上就要回家过年了，届时将会有半个月的时间远离网络。回家以陪父母，带孩子为主，偶尔用手机上下网就可以了。</p>
<p>希望每个人都会更快乐的生活！</p>
]]></content:encoded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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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写给2012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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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Sun, 01 Jan 2012 00:49:37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kxboy</dc:creator>
				<category><![CDATA[生活休闲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2012]]></category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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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教人成长的是学习，叫人成熟的是阅历。 2011年想做的事情，大概也就完成了50%。 一年年的心态总在改变，有时候对自己都会怀疑。未来的2012，追求的其实还是过去的那些东西。 家庭：让自己快乐，家人快乐，女儿健康成长，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了！ 健康：这方面2011还是蛮有收获，人总是会进步一些的，2010年跑步坚持了2个月，2011则坚持了半年，体重也下降了8kg，减肥基本成功。更重要的是体力比以前大有进步，身体免疫力也有增加，整个一年没怎么吃过药，最严重的病应该是这一周上火牙疼。2012年，我希望能继续坚持跑步，时间也更久一些，最起码也要比2011年强。 学习：该读的书要狠“读”，该动手的要动手。2011年没抄完的书，2012年继续抄，2011年没读完的书，2012年继续读。人都这样，失去后才知道珍惜。虽然现在时间上没有读书时充裕，但是我要在日程表上排上“学习”这一项，最好再标记上一个大大的星号。 娱乐：工作之余，我的娱乐很简单，因为就剩下网络了，网络上好玩的东西太多太多，总有一些东西能带给我惊喜。 工作：希望能够更进一步或者有一些转变吧。 一天天很快过去，旧的去，新的来，那么熟悉。]]></description>
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教人成长的是学习，叫人成熟的是阅历。</p>
<p>2011年想做的事情，大概也就完成了50%。</p>
<p>一年年的心态总在改变，有时候对自己都会怀疑。未来的2012，追求的其实还是过去的那些东西。</p>
<ol>
<li>家庭：让自己快乐，家人快乐，女儿健康成长，没有什么比这个更重要了！</li>
<li>健康：这方面2011还是蛮有收获，人总是会进步一些的，2010年跑步坚持了2个月，2011则坚持了半年，体重也下降了8kg，减肥基本成功。更重要的是体力比以前大有进步，身体免疫力也有增加，整个一年没怎么吃过药，最严重的病应该是这一周上火牙疼。2012年，我希望能继续坚持跑步，时间也更久一些，最起码也要比2011年强。</li>
<li>学习：该读的书要狠“读”，该动手的要动手。2011年没抄完的书，2012年继续抄，2011年没读完的书，2012年继续读。<br />人都这样，失去后才知道珍惜。虽然现在时间上没有读书时充裕，但是我要在日程表上排上“学习”这一项，最好再标记上一个大大的星号。</li>
<li>娱乐：工作之余，我的娱乐很简单，因为就剩下网络了，网络上好玩的东西太多太多，总有一些东西能带给我惊喜。</li>
<li>工作：希望能够更进一步或者有一些转变吧。</li>
</ol>
<p>一天天很快过去，旧的去，新的来，那么熟悉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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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减肥其实很容易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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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Thu, 24 Nov 2011 11:40:31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kxboy</dc:creator>
				<category><![CDATA[生活休闲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减肥]]></category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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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很早就想写这篇文章，但是却一直不敢写。因为减肥这件事情对我来说，我做的并不够，也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，所以基本上是一个“行百里，半九十”的事情。 就我个人体会，很多男人之所以结婚后会胖，中年发福，终究是因为生活形态发生变化的原因。 回想几年前，刚参加工作，虽然工资不高，但总算是摆脱了学生时代向父母伸手要钱的窘境。相信这段经历，这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，都是一个不小的心理变化。手里有点钱，就会不由自主的大手大脚。年轻人喜欢义气，所以工作头两年挣的钱，和同学朋友一起，基本上七七八八的贡献给了“吃喝”二字。彼时虽然吃喝很猛，但是还是一帮光棍汉一起，时不时的做些运动，身材也未走样，我甚至相信，我先天就是一个瘦人，怎么吃也不会胖，于是养成了一些非常不好的饮食习惯。 有了工作，再后来又有了爱情，于是就有了满足。虽然婚后少了很多在外面和狐朋狗友一起鬼混的机会，基本上戒掉了啤酒，但是倾注了感情的家常便饭比啤酒更养人，再加上工作上也趋于稳定，开始了坐班生涯，两点一线的规律生活，几乎没了任何运动，身体便不由自主地向气球一样吹大了。 日复一日的重复工作，生活把人磨圆了，年轻时的激情没了，我开始习惯，习惯这一切，习惯的有些麻木。我也开始习惯自己圆溜溜的大肚皮，即便是朋友偶然拿我发胖的肚子开个小玩笑，我都习以为常了。 就这么地，我胖了3年。 即便是麻木的再久，也有冲动的时候，这3年期间，我也曾尝试过减肥，试过节食，试过运动，但还是斗不过慵懒的习惯和麻木的心态。 直到有一天，我做了父亲，我慢慢地开始觉醒。虽然可爱的女儿，一天天长大，但无情的现实让她成为了无辜的“留守儿童”。我当然非常想改变这一切，可是很残酷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很容易地扭转乾坤。即便如此，我总是要做些什么，比如我不能带给女儿优厚的财富环境，我只能想方设法地带给她一些好的成长习惯。 能影响孩子一生的人，一定是她的父母。我只有改变我自己，改掉自己慵懒的习惯，麻木地心态。 我开始强迫自己每天早睡早起，即便是再精彩的网络，我也要强迫自己在22：30以前合上电脑。有了早睡，很容易就会早起。 从春节一过开始，我就不断地念叨要从3月份开始跑步，后来拖到4月份，再后来又拖过了5.1，终于有一天，我自己都拖不下去了，5月24号开始，我开始了今年的第一次晨跑。 运动最难的是坚持，可是人也很容易习惯。最开始我在twitter上一天天地记录着自己跑步的天数，用数字强迫自己跑步，可一旦跑步成了习惯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，我都忘记了记自己跑步的次数。 在跑步的这一段时间里，我开始有计划的读一些书，有些励志的，有些人物传记，有些是技术书籍，还有一些是文学小说类的。大多数是豆瓣上面找的，读书真的能学到很多东西，也让人更加成熟，从而也让人意志方面更加坚定。在网络上，从来足不出户的我甚至迷上了户外游记，我为那些户外运动爱好者折服，未来我相信我终究会爱上户外运动，因为我心底里其实是喜欢刺激性的生活。我相信，没有这些书的影响，没有意识形态上的变化，我仍然斗不过懒惰，跑步也无法坚持。 不知不觉，我竟然坚持了6个月，跑过了最热的三伏天，体重方面也从76kg降到67kg。虽然离我的标准体重还有一段距离，但“小富即安”，心理上也算有了一点点的满足。 有人为美丽减肥，有人为健康减肥，有人为爱情减肥，而我则是“无心插柳”式减肥。 对我来说，减肥减的其实是心态。一个人如果能够真的改变心态，当运动成为习惯，减肥其实真的很容易。]]></description>
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很早就想写这篇文章，但是却一直不敢写。因为减肥这件事情对我来说，我做的并不够，也没有达到预定的目标，所以基本上是一个“行百里，半九十”的事情。</p>
<p>就我个人体会，很多男人之所以结婚后会胖，中年发福，终究是因为生活形态发生变化的原因。</p>
<p><span id="more-722"></span>回想几年前，刚参加工作，虽然工资不高，但总算是摆脱了学生时代向父母伸手要钱的窘境。相信这段经历，这对于任何一个人来说，都是一个不小的心理变化。手里有点钱，就会不由自主的大手大脚。年轻人喜欢义气，所以工作头两年挣的钱，和同学朋友一起，基本上七七八八的贡献给了“吃喝”二字。彼时虽然吃喝很猛，但是还是一帮光棍汉一起，时不时的做些运动，身材也未走样，我甚至相信，我先天就是一个瘦人，怎么吃也不会胖，于是养成了一些非常不好的饮食习惯。</p>
<p>有了工作，再后来又有了爱情，于是就有了满足。虽然婚后少了很多在外面和狐朋狗友一起鬼混的机会，基本上戒掉了啤酒，但是倾注了感情的家常便饭比啤酒更养人，再加上工作上也趋于稳定，开始了坐班生涯，两点一线的规律生活，几乎没了任何运动，身体便不由自主地向气球一样吹大了。</p>
<p>日复一日的重复工作，生活把人磨圆了，年轻时的激情没了，我开始习惯，习惯这一切，习惯的有些麻木。我也开始习惯自己圆溜溜的大肚皮，即便是朋友偶然拿我发胖的肚子开个小玩笑，我都习以为常了。</p>
<p>就这么地，我胖了3年。</p>
<p>即便是麻木的再久，也有冲动的时候，这3年期间，我也曾尝试过减肥，试过节食，试过运动，但还是斗不过慵懒的习惯和麻木的心态。</p>
<p>直到有一天，我做了父亲，我慢慢地开始觉醒。虽然可爱的女儿，一天天长大，但无情的现实让她成为了无辜的“留守儿童”。我当然非常想改变这一切，可是很残酷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很容易地扭转乾坤。即便如此，我总是要做些什么，比如我不能带给女儿优厚的财富环境，我只能想方设法地带给她一些好的成长习惯。</p>
<p>能影响孩子一生的人，一定是她的父母。我只有改变我自己，改掉自己慵懒的习惯，麻木地心态。</p>
<p>我开始强迫自己每天早睡早起，即便是再精彩的网络，我也要强迫自己在22：30以前合上电脑。有了早睡，很容易就会早起。</p>
<p>从春节一过开始，我就不断地念叨要从3月份开始跑步，后来拖到4月份，再后来又拖过了5.1，终于有一天，我自己都拖不下去了，5月24号开始，我开始了今年的第一次晨跑。</p>
<p>运动最难的是坚持，可是人也很容易习惯。最开始我在twitter上一天天地记录着自己跑步的天数，用数字强迫自己跑步，可一旦跑步成了习惯，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，我都忘记了记自己跑步的次数。</p>
<p>在跑步的这一段时间里，我开始有计划的读一些书，有些励志的，有些人物传记，有些是技术书籍，还有一些是文学小说类的。大多数是豆瓣上面找的，读书真的能学到很多东西，也让人更加成熟，从而也让人意志方面更加坚定。在网络上，从来足不出户的我甚至迷上了户外游记，我为那些户外运动爱好者折服，未来我相信我终究会爱上户外运动，因为我心底里其实是喜欢刺激性的生活。我相信，没有这些书的影响，没有意识形态上的变化，我仍然斗不过懒惰，跑步也无法坚持。</p>
<p>不知不觉，我竟然坚持了6个月，跑过了最热的三伏天，体重方面也从76kg降到67kg。虽然离我的标准体重还有一段距离，但“小富即安”，心理上也算有了一点点的满足。</p>
<p>有人为美丽减肥，有人为健康减肥，有人为爱情减肥，而我则是“无心插柳”式减肥。</p>
<p>对我来说，减肥减的其实是心态。一个人如果能够真的改变心态，当运动成为习惯，减肥其实真的很容易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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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冥想乔布斯</title>
		<link>http://kxboy.com/leisure-time/mingxiang-qiaobusi.html</link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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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Wed, 02 Nov 2011 10:32:07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kxboy</dc:creator>
				<category><![CDATA[生活休闲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乔布斯传]]></category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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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合上《史蒂夫·乔布斯传》的最后一页，脑海中最先想到的是从网上看到的一句话：“不忍失去的人，不舍读完的书。” 在科技的神殿，乔布斯的成就完全可以和爱迪生，爱因斯坦之类的伟人齐肩。对于这样一个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来说，再完美的评价都不为过。在许多人的内心中，已经把乔布斯当神一样膜拜，读了这部书，可以让我们冷静下来，褪尽浮华，重新认识一个真正的乔布斯。 读完这部自传，我们理所应当的从书中学到些什么： 乔布斯的信仰 乔布斯对上帝的信仰是一半一半；但是，乔布斯却痴迷禅宗修行。曾经我们认为世界无神，但是我开始觉得，人应该有信仰。每个人都应该像乔布斯一样抽时间“冥想”，冥想就是一个思考的过程，人只有在精神上意识上有了突破，才会有更强大的执行力。在困难面前，最先退缩的是人的精神层面，有了强大的信念，战胜困难其实并不困难。乔布斯式冥想，或许像人类跑步一样，锻炼自己的意识形态，也因此使自己越来越强大。 最难得，乔布斯最后想到的是，人在世界上的生命很短暂，于是他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的最后一天。 乔布斯的热情 无论Apple   NeXT    Pixer， 乔布斯都对自己的公司，自己的产品倾尽了极度的热情。乔布斯对产品设计方面的热情，已经完全不用找例子去描述，他能把产品做到：“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，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。”他对产品设计的热情，已经完全融入了他生活的每个角落。 乔布斯的人格魅力 乔布斯有血有肉，性格方面有古怪，有冲动，有激情，有慈爱，有奸诈，有诚实。他是一个演讲的天才，一个设计的天才。但他不是一个无所不能的神，他的成功一样要靠朋友，靠团队，除了那些天分，还有那些勤奋。 头一遍读完这部书，我学到更多的或许应该是励志。 当然，书中还讲到了很多乔布斯生活中和工作上的细节。设计上极简主义或许有他饮食习惯方面的影响，工程上的严谨主义来自于德国养父的工程师情节，完美主义或许来自于他艺术层面的修养。这些，都值得我去重读。]]></description>
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合上《史蒂夫·乔布斯传》的最后一页，脑海中最先想到的是从网上看到的一句话：“不忍失去的人，不舍读完的书。”</p>
<p>在科技的神殿，乔布斯的成就完全可以和爱迪生，爱因斯坦之类的伟人齐肩。对于这样一个可以改变世界的人来说，再完美的评价都不为过。在许多人的内心中，已经把乔布斯当神一样膜拜，读了这部书，可以让我们冷静下来，褪尽浮华，重新认识一个真正的乔布斯。</p>
<p>读完这部自传，我们理所应当的从书中学到些什么：</p>
<p><strong>乔布斯的信仰</strong></p>
<p><span id="more-716"></span>乔布斯对上帝的信仰是一半一半；但是，乔布斯却痴迷禅宗修行。曾经我们认为世界无神，但是我开始觉得，人应该有信仰。每个人都应该像乔布斯一样抽时间“冥想”，冥想就是一个思考的过程，人只有在精神上意识上有了突破，才会有更强大的执行力。在困难面前，最先退缩的是人的精神层面，有了强大的信念，战胜困难其实并不困难。乔布斯式冥想，或许像人类跑步一样，锻炼自己的意识形态，也因此使自己越来越强大。</p>
<p>最难得，乔布斯最后想到的是，人在世界上的生命很短暂，于是他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的最后一天。</p>
<p><strong>乔布斯的热情</strong></p>
<p>无论Apple   NeXT    Pixer， 乔布斯都对自己的公司，自己的产品倾尽了极度的热情。乔布斯对产品设计方面的热情，已经完全不用找例子去描述，他能把产品做到：“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，再也没能忘掉你的容颜。”他对产品设计的热情，已经完全融入了他生活的每个角落。</p>
<p><strong>乔布斯的人格魅力</strong></p>
<p>乔布斯有血有肉，性格方面有古怪，有冲动，有激情，有慈爱，有奸诈，有诚实。他是一个演讲的天才，一个设计的天才。但他不是一个无所不能的神，他的成功一样要靠朋友，靠团队，除了那些天分，还有那些勤奋。</p>
<p>头一遍读完这部书，我学到更多的或许应该是励志。</p>
<p>当然，书中还讲到了很多乔布斯生活中和工作上的细节。设计上极简主义或许有他饮食习惯方面的影响，工程上的严谨主义来自于德国养父的工程师情节，完美主义或许来自于他艺术层面的修养。这些，都值得我去重读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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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自行车往事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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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Fri, 28 Oct 2011 15:48:05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kxboy</dc:creator>
				<category><![CDATA[生活休闲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自行车]]></category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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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无聊中，twitter上随意念叨了几句，居然七拼八凑地成了一篇回忆录。 最近几天有点赖床，早上起不来了。于是琢磨着是不是要换一种健身方式——买辆自行车骑着玩玩。 上Biketo论坛上转了转，发现还有很多人喜欢骑自行车旅行的。论坛上有很多游记文章，图文并茂，写的非常精彩，让人垂涎不已，恨不得自己也辞掉工作，像他们一样，千里走单骑。 不过看到这些车友们的车架后面鼓鼓囊囊的边包驼包，我一下子想起了我的父亲，我小时候兄弟两个人读书，家里生活比较艰苦。父亲为了补贴家用，农闲时，他经常骑一辆“二八”式自行车，驼负150kg的大米，走街串巷的做小生意。他每天承受的辛苦，无论是负重还是骑行距离，即便是再厉害的车友们都是不能比的。想想现在的车友骑车是为了旅行，为了运动，而父亲骑行则是为了生计，个中滋味，心酸！ 我和自行车还有另外一段故事，上初中时，学校离家有6公里远，由于我年龄很小，很瘦弱没多大力气，也不怎么会骑车，所以不得不让哥哥用自行车带我上学。他那会其实也很小，才12岁，身体也很单薄，风里来雨里去的很辛苦，结果这一带就是4年，哥哥甚至因此落下了关节炎的病根。也正因此，我们兄弟间的感情要深于其它家庭。在15岁以前，基本上我坐自行车后架上的时间要远大于我骑自行车的时间。 后来到了上高中以后，基本上我才算正式开始我的骑车生涯。县城高中离家更远了，有35公里左右，再让哥哥骑车带我，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了。当然，我也有了点长进，虽然骑完全程比较吃力，但总算还是能够坚持下来。从家到学校需要2个半小时，从学校回家则2个小时就够了，归心似箭嘛！ 我印象最深一次骑车经历，应该是在十年前。 2001年的正月十三，学校放假，我和一帮同学准备一起回家过元宵节。那天偏偏学校因为什么事情耽误了，放学比较晚，天气也不好，下着大雪。平日里如果坐汽车回家的话，车票只要两块五，结果那天因为下雪，车少人多，车票涨到了7块钱一张。我们几个小伙子一堵气，冒雪骑车回家。一路上有伴同行，倒也不觉得累啊什么的。但是其他同学，家离县城都比较近，一个半小时以后，同行的10来个人慢慢的减少到了3个，而我们3个人离家差不多都还有10公里远，3个人两辆车轮番骑行，此时天已经很黑了，雪也越下越大，路面开始结冰，我们也开始频繁的滑倒摔车。没办法，我们只能推车步行，乡村公路上也没有路灯，完全只能靠雪地的反光前行。再后来，一起步行了4公里左右，因为家的方向不一样，我和另外2位同学也不得不分道扬镳，我把自行车丢给他们2人，然后我一个人空手上路，步行走完剩下的6公里。 黑夜，少年，孤独地走在荒野的雪地里，路上没有一个行人，没有一辆车，连路过的都没有。那个情景，我终生难忘。我感觉只有小说中才能出现情景，怎么偏偏就让我遇上了呢？而且更巧的很，我就偏偏是小说中的那个少年。如果真的是小说就好了，小说里的主人公，一般都会有超人的武功，神话般的奇遇，过人的胆识，冲天的豪气；而我，那会儿的心情则是又冷又饿，30公里左右的骑行距离，早就把体力消耗殆尽，大雪把身上都羽绒服都打透了。我最盼望的是，路上能有一辆机动车辆路过，我拦住车，让人载我一程，不过糟糕的是，我没有那个好运。唯一值得庆幸的是，那段路我走了很多年，非常的熟悉，即便是闭着眼都能走回家去。即便这样，我也有点胡思乱想，想我会不会像小说里写的，累倒在乡间小路，被大雪冻死。我只能把自己想像成小说中的武林高手，对了，就是《水浒传》中的林冲。高中课文里学过的一段《风雪山神庙》，那篇课文里有两句我记得最清楚，一句是“那雪下的正紧”，还有一句是“迤逦北风而行”，原因就是那段雪夜夜行的经历让我对林冲这个人物体会颇深。最终什么意外都没有发生，那夜一路上虽然很苦，仍然是平安到家，时间差不多已经到了夜里9点多了。 后来上了大学，到了城市，有了便利的公交车，自行车骑的是越来越少；参加工作以后，上下班大多步行，自行车骑的就更少了。 以后，再骑自行车，还会有什么故事呢？]]></description>
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无聊中，twitter上随意念叨了几句，居然七拼八凑地成了一篇回忆录。</p>
<p>最近几天有点赖床，早上起不来了。于是琢磨着是不是要换一种健身方式——买辆自行车骑着玩玩。</p>
<p>上Biketo论坛上转了转，发现还有很多人喜欢骑自行车旅行的。论坛上有很多游记文章，图文并茂，写的非常精彩，让人垂涎不已，恨不得自己也辞掉工作，像他们一样，千里走单骑。</p>
<p>不过看到这些车友们的车架后面鼓鼓囊囊的边包驼包，我一下子想起了我的父亲，我小时候兄弟两个人读书，家里生活比较艰苦。父亲为了补贴家用，农闲时，他经常骑一辆“二八”式自行车，驼负150kg的大米，走街串巷的做小生意。他每天承受的辛苦，无论是负重还是骑行距离，即便是再厉害的车友们都是不能比的。想想现在的车友骑车是为了旅行，为了运动，而父亲骑行则是为了生计，个中滋味，心酸！</p>
<p>我和自行车还有另外一段故事，上初中时，学校离家有6公里远，由于我年龄很小，很瘦弱没多大力气，也不怎么会骑车，所以不得不让哥哥用自行车带我上学。他那会其实也很小，才12岁，身体也很单薄，风里来雨里去的很辛苦，结果这一带就是4年，哥哥甚至因此落下了关节炎的病根。也正因此，我们兄弟间的感情要深于其它家庭。在15岁以前，基本上我坐自行车后架上的时间要远大于我骑自行车的时间。</p>
<p><span id="more-704"></span>
<p>后来到了上高中以后，基本上我才算正式开始我的骑车生涯。县城高中离家更远了，有35公里左右，再让哥哥骑车带我，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了。当然，我也有了点长进，虽然骑完全程比较吃力，但总算还是能够坚持下来。从家到学校需要2个半小时，从学校回家则2个小时就够了，归心似箭嘛！</p>
<p>我印象最深一次骑车经历，应该是在十年前。</p>
<p>2001年的正月十三，学校放假，我和一帮同学准备一起回家过元宵节。那天偏偏学校因为什么事情耽误了，放学比较晚，天气也不好，下着大雪。平日里如果坐汽车回家的话，车票只要两块五，结果那天因为下雪，车少人多，车票涨到了7块钱一张。我们几个小伙子一堵气，冒雪骑车回家。一路上有伴同行，倒也不觉得累啊什么的。但是其他同学，家离县城都比较近，一个半小时以后，同行的10来个人慢慢的减少到了3个，而我们3个人离家差不多都还有10公里远，3个人两辆车轮番骑行，此时天已经很黑了，雪也越下越大，路面开始结冰，我们也开始频繁的滑倒摔车。没办法，我们只能推车步行，乡村公路上也没有路灯，完全只能靠雪地的反光前行。再后来，一起步行了4公里左右，因为家的方向不一样，我和另外2位同学也不得不分道扬镳，我把自行车丢给他们2人，然后我一个人空手上路，步行走完剩下的6公里。</p>
<p>黑夜，少年，孤独地走在荒野的雪地里，路上没有一个行人，没有一辆车，连路过的都没有。那个情景，我终生难忘。我感觉只有小说中才能出现情景，怎么偏偏就让我遇上了呢？而且更巧的很，我就偏偏是小说中的那个少年。如果真的是小说就好了，小说里的主人公，一般都会有超人的武功，神话般的奇遇，过人的胆识，冲天的豪气；而我，那会儿的心情则是又冷又饿，30公里左右的骑行距离，早就把体力消耗殆尽，大雪把身上都羽绒服都打透了。我最盼望的是，路上能有一辆机动车辆路过，我拦住车，让人载我一程，不过糟糕的是，我没有那个好运。唯一值得庆幸的是，那段路我走了很多年，非常的熟悉，即便是闭着眼都能走回家去。即便这样，我也有点胡思乱想，想我会不会像小说里写的，累倒在乡间小路，被大雪冻死。我只能把自己想像成小说中的武林高手，对了，就是《水浒传》中的林冲。高中课文里学过的一段《风雪山神庙》，那篇课文里有两句我记得最清楚，一句是“那雪下的正紧”，还有一句是“迤逦北风而行”，原因就是那段雪夜夜行的经历让我对林冲这个人物体会颇深。最终什么意外都没有发生，那夜一路上虽然很苦，仍然是平安到家，时间差不多已经到了夜里9点多了。</p>
<p>后来上了大学，到了城市，有了便利的公交车，自行车骑的是越来越少；参加工作以后，上下班大多步行，自行车骑的就更少了。</p>
<p>以后，再骑自行车，还会有什么故事呢？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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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个人短期规划123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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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Thu, 27 Oct 2011 04:22:59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kxboy</dc:creator>
				<category><![CDATA[生活休闲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计划]]></category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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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个人未来一周规划： 每天早上读一会去年买的《SEO实战密码》，晚上读一会《史蒂夫.乔布斯传》； 周日背上电脑，去图书馆抄书。上半年《php圣经》抄了一半，ubuntu系统重装，所有的代码都没了，信心也一下子没了。后来迷上公开课，《编程方法学》连续看了18课，最后的5课也没能坚持下来，结果就是PHP没学好，Java也没学会。在家玩电脑，实在太容易分心了，去图书馆环境要好很多； 学车，虽然对驾驶的兴趣不是很大，但是想想，开车早晚都得学，趁现在有时间，早点考下来吧。开车不是我的终极梦想，我梦想有一天，有钱有时间，骑自行车或者摩托车，来一次长途户外，彻底地驴友一把。 股市开户，没多少钱，一万块以内，玩票一把。唯一的担心是，对A股了解太少，稍微感兴趣的互联网概念股都是美国上市的。还是因为没钱，如果能再宽裕一点，玩一把美股，那才刺激。 对于优柔寡断，做事偶尔也很拖沓的性格，用白纸黑字的计划激励一下，兴许是个不错的解决办法。]]></description>
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个人未来一周规划：</p>
<ol>
<li>每天早上读一会去年买的《SEO实战密码》，晚上读一会《史蒂夫.乔布斯传》；</li>
<li>周日背上电脑，去图书馆抄书。上半年《php圣经》抄了一半，ubuntu系统重装，所有的代码都没了，信心也一下子没了。后来迷上公开课，《编程方法学》连续看了18课，最后的5课也没能坚持下来，结果就是PHP没学好，Java也没学会。在家玩电脑，实在太容易分心了，去图书馆环境要好很多；</li>
<li>学车，虽然对驾驶的兴趣不是很大，但是想想，开车早晚都得学，趁现在有时间，早点考下来吧。开车不是我的终极梦想，我梦想有一天，有钱有时间，骑自行车或者摩托车，来一次长途户外，彻底地驴友一把。</li>
<li>股市开户，没多少钱，一万块以内，玩票一把。唯一的担心是，对A股了解太少，稍微感兴趣的互联网概念股都是美国上市的。还是因为没钱，如果能再宽裕一点，玩一把美股，那才刺激。</li>
</ol>
<p>对于优柔寡断，做事偶尔也很拖沓的性格，用白纸黑字的计划激励一下，兴许是个不错的解决办法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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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读《Facebook效应》有感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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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Sun, 31 Jul 2011 08:56:26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kxboy</dc:creator>
				<category><![CDATA[生活休闲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facebook]]></category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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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同为80后，我还在奶粉线上挣扎，他却成了世界上最年轻的亿万富翁。这样的人物差距，怎么会不让我视他为人生偶像。 在去年年底看了《社交网络》这部电影以后，我就一直想读《Facebook效应》这本书。据说相比电影,这本书对Mark Zuckerberg和他的Facebook评价也更为客观。在图书馆查到有这本书但是一直被别人借走了,直到这个周一,这本书才还回图书馆,我也才有幸一睹为快。 互联网与政治 《Facebook效应》开篇向世人介绍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游行示威活动，2008年1月4日，哥伦比亚的奥斯卡·莫尔斯（Oscar Morales）在Facebook上自己创建了一个小组，名字为“反对哥伦比亚革命武装力量量(FARC)的100万个声音”，短短2天时间，小组成员超过8000人，4天后小组成员提议发起一场游行，游行时间定于2月4日，结果游行当天据估计在哥伦比亚近百座城市里有1000万人参与了反对FARC的游行，另外在全世界各个城市还有近200万人参与了游行。 至此，我理解了为什么Facebook这样优秀的网站在国内会is Blocked。 互联网推动政治变革，政治则能成就互联网。Facebook twitter 能有今天的成就，除产品本身优秀以外 ，政治在其发展历程中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催化剂作用。国内的网站受到政治的恩惠则更不必说，如果没有那堵无形的防火墙存在，国内很多“山寨”网站和正牌比起来，根本没有多少竞争力。 读完这段，我就想想调侃我们的ZF。哥伦比亚的总统阿尔瓦罗·乌里贝在Facebook上全力推动莫尔斯的“反对FARC”游行活动，得到上千万人民的支持，以便达到削弱FARC势力的政治目的；而我们的ZF在互联网却是丑态百出，用众多五毛掩耳盗铃，用苛捐杂税，歪门邪道来监控互联网，以达到防民之口，甚于防川。不得不说，这之间的差距，和我跟Mark Zuckerberg财富差距有得一拼。 英雄总是惺惺相惜 Mark Zuckerberg是一个Geek，是一个大男孩，虽然天资聪颖，才华过人，但是也不是神人，天才也要有贵人相助。当Mark遇上肖恩.帕克(SeanParker)，才算是真正开启了他的财富之门。是肖恩.帕克这个同样天才级的英雄帮Mark商业化了他的Facebook公司，除了技术上的天才，商务运作上同样天才的肖恩帮Facebook掘到了第一桶金。 在遇到肖恩.帕克以前，Mark的周围还有着一群亲密无间的朋友。 达斯汀.莫斯科维茨(Dustin Moscovitz) 马克.扎克伯格的校友兼盟友，Facebook 联合创始人之一。 克里斯.休斯(Chris Hughes)，扎克伯格大学好友，Facebook 联合创始人之一。 亚当.德安杰罗(Adam D&#8217;Angelo)，扎克伯格高中时的好友，曾同扎克伯格一起研发了Synapse 和音乐推荐软件，曾任Facebook 首席技术官。 极具商业头脑的同学爱德华多. 萨维林(EduardoSaverin)，他是Facebook的第一个投资人，也是第一个CFO兼销售主管。 和59岁的《华盛顿邮报》公司首席执行官丹.格雷厄姆(DonGraham)成为忘年交 …… 是Mark身边的这些战友们帮助了他，也是这个团队使Facebook更加野蛮的生长。英雄相惜，身边能有一帮同心同德的天才朋友，才会有Mark的成功。 偏执才能成功 无论是Mark，还是他身边的朋友，还是他的Facebook公司，都有着浓厚的Geek色彩。他们是理想主义者，完美的产品是他们的最高目标，在面对广告收入的诱惑面前，他们更专注自己的产品是否够酷，够简单，体验是否够好，用户是否够满意。在推出广告以前，他们更愿意推出类似图片，NewsFeed 群组 开发平台 这样好玩的产品，更愿把挣钱作为目标商人的萨维林显然不能理解这种Geek情节，所以慢慢和Mark背道而驰。同样天才和放荡的肖恩，才是Mark理想中的伙伴。 对于Mark来说，他最开始也不知道自己要创造一家伟大的公司，但是他知道自己要做一个够酷的产品。是他对社交网络，对产品的专注，对用户的理解，赢得了大家的尊重，才赢得了成功。产品的成功带来的则是巨大的财富。 &#8230; <a href="http://kxboy.com/leisure-time/facebook-xiaoying.html">继续阅读 <span class="meta-nav">&#8594;</span></a>]]></description>
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同为80后，我还在奶粉线上挣扎，他却成了世界上最年轻的亿万富翁。这样的人物差距，怎么会不让我视他为人生偶像。</p>
<p>在去年年底看了《社交网络》这部电影以后，我就一直想读《Facebook效应》这本书。据说相比电影,这本书对Mark Zuckerberg和他的Facebook评价也更为客观。在图书馆查到有这本书但是一直被别人借走了,直到这个周一,这本书才还回图书馆,我也才有幸一睹为快。</p>
<p><strong>互联网与政治</strong></p>
<p>《Facebook效应》开篇向世人介绍了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一次游行示威活动，2008年1月4日，哥伦比亚的奥斯卡·莫尔斯（Oscar Morales）在Facebook上自己创建了一个小组，名字为“反对哥伦比亚革命武装力量量(FARC)的100万个声音”，短短2天时间，小组成员超过8000人，4天后小组成员提议发起一场游行，游行时间定于2月4日，结果游行当天据估计在哥伦比亚近百座城市里有1000万人参与了反对FARC的游行，另外在全世界各个城市还有近200万人参与了游行。</p>
<p>至此，我理解了为什么Facebook这样优秀的网站在国内会is Blocked。</p>
<p><span id="more-657"></span></p>
<p>互联网推动政治变革，政治则能成就互联网。Facebook twitter 能有今天的成就，除产品本身优秀以外 ，政治在其发展历程中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催化剂作用。国内的网站受到政治的恩惠则更不必说，如果没有那堵无形的防火墙存在，国内很多“山寨”网站和正牌比起来，根本没有多少竞争力。</p>
<p>读完这段，我就想想调侃我们的ZF。哥伦比亚的总统阿尔瓦罗·乌里贝在Facebook上全力推动莫尔斯的“反对FARC”游行活动，得到上千万人民的支持，以便达到削弱FARC势力的政治目的；而我们的ZF在互联网却是丑态百出，用众多五毛掩耳盗铃，用苛捐杂税，歪门邪道来监控互联网，以达到防民之口，甚于防川。不得不说，这之间的差距，和我跟Mark Zuckerberg财富差距有得一拼。</p>
<p><strong>英雄总是惺惺相惜 </strong></p>
<p>Mark Zuckerberg是一个Geek，是一个大男孩，虽然天资聪颖，才华过人，但是也不是神人，天才也要有贵人相助。当Mark遇上肖恩.帕克(SeanParker)，才算是真正开启了他的财富之门。是肖恩.帕克这个同样天才级的英雄帮Mark商业化了他的Facebook公司，除了技术上的天才，商务运作上同样天才的肖恩帮Facebook掘到了第一桶金。</p>
<p>在遇到肖恩.帕克以前，Mark的周围还有着一群亲密无间的朋友。</p>
<ul>
<li>达斯汀.莫斯科维茨(Dustin Moscovitz) 马克.扎克伯格的校友兼盟友，Facebook 联合创始人之一。</li>
<li>克里斯.休斯(Chris Hughes)，扎克伯格大学好友，Facebook 联合创始人之一。</li>
<li>亚当.德安杰罗(Adam D&#8217;Angelo)，扎克伯格高中时的好友，曾同扎克伯格一起研发了Synapse 和音乐推荐软件，曾任Facebook 首席技术官。</li>
<li>极具商业头脑的同学爱德华多. 萨维林(EduardoSaverin)，他是Facebook的第一个投资人，也是第一个CFO兼销售主管。</li>
<li>和59岁的《华盛顿邮报》公司首席执行官丹.格雷厄姆(DonGraham)成为忘年交</li>
<li>……</li>
</ul>
<p>是Mark身边的这些战友们帮助了他，也是这个团队使Facebook更加野蛮的生长。英雄相惜，身边能有一帮同心同德的天才朋友，才会有Mark的成功。</p>
<p><strong>偏执才能成功 </strong></p>
<p>无论是Mark，还是他身边的朋友，还是他的Facebook公司，都有着浓厚的Geek色彩。他们是理想主义者，完美的产品是他们的最高目标，在面对广告收入的诱惑面前，他们更专注自己的产品是否够酷，够简单，体验是否够好，用户是否够满意。在推出广告以前，他们更愿意推出类似图片，NewsFeed 群组 开发平台 这样好玩的产品，更愿把挣钱作为目标商人的萨维林显然不能理解这种Geek情节，所以慢慢和Mark背道而驰。同样天才和放荡的肖恩，才是Mark理想中的伙伴。</p>
<p>对于Mark来说，他最开始也不知道自己要创造一家伟大的公司，但是他知道自己要做一个够酷的产品。是他对社交网络，对产品的专注，对用户的理解，赢得了大家的尊重，才赢得了成功。产品的成功带来的则是巨大的财富。</p>
<p><strong>如果要改变世界，那么就不惜一切</strong></p>
<p>共甘苦未必同富贵，即便再不情愿，他也不得不狠心开掉最好的朋友肖恩.帕克。创业时的合作伙伴因为不适应大公司的管理机制，也相继离他而去。</p>
<p>有意无意的Mark，毫无疑问的已经改变了世界。为了Facebook，腼腆的他开始到处路演，他要把Facebook带给全世界。他为Facebook倾尽全部精力，勤奋到几近昏厥。当Facebook像滚雪球一样膨大到像喜马拉雅山的一个高度，Mark一改浪子形象，他结束了自己的代码生涯。他甚至放弃让人觉得“引以为Cool”的人字拖短裤装的打扮，穿上西装打上领带，他开始学着做一个CEO。他一遍又一遍地赖在别人家里，最终请来了谢丽.桑德伯格(Sheryl Sandberg)，做他的首席运营官。他的目标随着Facebook的成长也渐渐清晰，他要建立一个良性透明的互联网社会。</p>
<p>合上书的最后一页，我蓦然发现，这本书几乎就是Mark Zuckerberg的个人传记，Facebook就是他的全部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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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生活无处不数学</title>
		<link>http://kxboy.com/leisure-time/shenghuo-shuxue.html</link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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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Tue, 24 May 2011 12:49:44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kxboy</dc:creato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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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category><![CDATA[数学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生活]]></category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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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今天公司里有位同事找我帮忙，要我帮她用电脑在A4纸上画一张方格，表格要求：全部是正方形的方格，除去方格最左边一列和最右边的一列表格，剩余所有方格数加起来等于154个。 本来以为小事一桩，用Excel简单画画就完了，可没想到一旦动起手来，还真犯了点难，绕了一大圈弯路。 首先计算A4纸的大小： A4纸的大小是210mm*297mm Excel页面默认的上下页边距为 1 英寸，而默认的左右页边距是0.75英寸。 参照度量换算表 像素 磅 毫米 十二点活字 厘米 英寸 1 3/4 127/480 1/16 127/4800 1/96 96 72 25.4 6 2.54 1 在不调动页边距的情况下，默认A4的可打印区域大小应该是171.9mm*246.2mm，如果换算成像素的话，应该大约是650*930个像素。 接下来就该计算方格是怎样排布的，横向几行，纵向几列，方格大小应该是多少？ 我一上来就想着列方程： 假设单元格的像素高度和像素宽度为a，横向X行，纵向Y列。 垂直方向：aX=930; 水平方向：aY=650; 然后还要满足：（Y-2）*X=154 X=1.45Y 1.45Y^2-2.9Y=154 1.45Y^2-2.9Y-154=0 然后再去解这么个复杂的一元二次方程，算出X等于多少，Y等于多少。 算到这里我头就大了，高中学的那些公式早都忘了不说，而且我敢百分百的保证算出来的一定不是整数，而且还会整出2个根来。这么复杂计算得出来的结果，还TMD不能用，怎么想都窝火，画几个简单的方格，都要去算上个一元二次方程，怎么算怎么划不来。 后来干脆直接倒推，没想到，倒推下来还真简单。 154个方格只可能有3种乘法排布，1*154，2*77，11*14，显然如果放到A4纸上，最合适的肯定是横向14行，纵向11列，两边再加上左右两侧各一列，则应该画13*14=182个方格。 &#8230; <a href="http://kxboy.com/leisure-time/shenghuo-shuxue.html">继续阅读 <span class="meta-nav">&#8594;</span></a>]]></description>
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今天公司里有位同事找我帮忙，要我帮她用电脑在A4纸上画一张方格，表格要求：全部是正方形的方格，除去方格最左边一列和最右边的一列表格，剩余所有方格数加起来等于154个。</p>
<p>本来以为小事一桩，用Excel简单画画就完了，可没想到一旦动起手来，还真犯了点难，绕了一大圈弯路。</p>
<p><strong>首先计算A4纸的大小：</strong></p>
<p>A4纸的大小是210mm*297mm<br />
Excel页面默认的上下页边距为 1 英寸，而默认的左右页边距是0.75英寸。<br />
参照度量换算表</p>
<table border="1" cellspacing="0" frame="VOID" rules="NONE">
<tbody>
<tr>
<td style="border: 1px solid #000000;" width="39" height="17" align="CENTER">像素</td>
<td style="border: 1px solid #000000;" width="46" align="CENTER">磅</td>
<td style="border: 1px solid #000000;" width="46" align="CENTER">毫米</td>
<td style="border: 1px solid #000000;" width="86" align="CENTER">十二点活字</td>
<td style="border: 1px solid #000000;" width="46" align="CENTER">厘米</td>
<td style="border: 1px solid #000000;" width="46" align="CENTER">英寸</td>
</tr>
<tr>
<td style="border: 1px solid #000000;" height="17" align="CENTER">1</td>
<td style="border: 1px solid #000000;" align="CENTER">3/4</td>
<td style="border: 1px solid #000000;" align="CENTER">127/480</td>
<td style="border: 1px solid #000000;" align="CENTER">1/16</td>
<td style="border: 1px solid #000000;" align="CENTER">127/4800</td>
<td style="border: 1px solid #000000;" align="CENTER">1/96</td>
</tr>
<tr>
<td style="border: 1px solid #000000;" height="17" align="CENTER">96</td>
<td style="border: 1px solid #000000;" align="CENTER">72</td>
<td style="border: 1px solid #000000;" align="CENTER">25.4</td>
<td style="border: 1px solid #000000;" align="CENTER">6</td>
<td style="border: 1px solid #000000;" align="CENTER">2.54</td>
<td style="border: 1px solid #000000;" align="CENTER">1</td>
</tr>
</tbody>
</table>
<p>在不调动页边距的情况下，默认A4的可打印区域大小应该是171.9mm*246.2mm，如果换算成像素的话，应该大约是650*930个像素。<br />
<strong><br />
接下来就该计算方格是怎样排布的，横向几行，纵向几列，方格大小应该是多少？</strong></p>
<p><span id="more-616"></span><strong>我一上来就想着列方程：</strong></p>
<blockquote>
<ol>
<li>假设单元格的像素高度和像素宽度为a，横向X行，纵向Y列。</li>
<li>垂直方向：aX=930;</li>
<li>水平方向：aY=650;</li>
<li>然后还要满足：（Y-2）*X=154</li>
<li>X=1.45Y</li>
<li>1.45Y^2-2.9Y=154</li>
<li>1.45Y^2-2.9Y-154=0</li>
<li>然后再去解这么个复杂的一元二次方程，算出X等于多少，Y等于多少。</li>
</ol>
</blockquote>
<p>算到这里我头就大了，高中学的那些公式早都忘了不说，而且我敢百分百的保证算出来的一定不是整数，而且还会整出2个根来。这么复杂计算得出来的结果，还TMD不能用，怎么想都窝火，画几个简单的方格，都要去算上个一元二次方程，怎么算怎么划不来。</p>
<p><strong>后来干脆直接倒推，没想到，倒推下来还真简单。</strong></p>
<p>154个方格只可能有3种乘法排布，1*154，2*77，11*14，显然如果放到A4纸上，最合适的肯定是横向14行，纵向11列，两边再加上左右两侧各一列，则应该画13*14=182个方格。</p>
<p>方格边长的像素数肯定取决于短边 650/13 得50个像素。</p>
<p>想想都好笑，这么简单的问题，我竟然搞的那么复杂化，而且还没复杂对，因为垂直方向的那个方程根本就是错的，因为按照题目中要求的方格数字，这样的正方形方格怎么排布都不能铺满一张A4纸，垂直方向肯定会有剩余。</p>
<p>等我把图纸画好，打印给同事以后，她很奇怪的问我是怎么画的，因为她被这个问题搞了一个晚上也没搞通。后来她在网上求助朋友，结果朋友把方格数是画对了，可是画的是长方形，把一张纸A4纸画满了，怎么也调不出合适的正方形来。</p>
<p>我告诉她，其实我也不是算出来的，而是倒推推出来的，她知道了以后也是哈哈大笑，连连怪自己把问题复杂化了。最后，她还蛮意味深长的感慨了一句：“唉，生活无处不数学啊。”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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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title>童年趣事一枚</titl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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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pubDate>Mon, 23 May 2011 12:41:14 +0000</pubDate>
		<dc:creator>kxboy</dc:creator>
				<category><![CDATA[生活休闲]]></category>
		<category><![CDATA[童年]]></category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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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<description><![CDATA[有趣，今天偶然读到牧狼羊同学08年写的很棒的一篇散文《我的第一次经商经历》，不由得想起我小时候第一次卖冰棍的事情来，我的故事跟牧狼羊同学小时候经商精彩度比起来，那可是差的太远太远了。 具体几岁，忘了。农村里不像现在城市里，小孩子一年下来只有一个暑假一个寒假。农村的孩子一般会放4个假期，除了暑假和寒假以外，在农忙的时候还会有麦假和秋假。 我哥大我两岁，有一年放麦假的时候，他经常用自行车驮着个大木箱子，走街串巷地卖冰棍。麦假一般都是在阳历6月份，那会是收麦子打场最忙的时候，最好卖的地方当然也是人最多的麦场了，一次中午最热的时候，他热的实在受不了了，就回家喝水去了，让我替他卖一会。我天生胆小，一万个不愿意，可是又没办法，不能不去，因为大中午不卖的话，冰棍到下午全都化了，想卖也卖不出去了。 我骑着自行车绕着麦场转了一圈，一嗓子都喊不出来，不过没关系，麦场的人们一看到冰棍箱子就呼啦啦的围上来了，即便是我一声吆喝都没喊，人们都会主动问我冰棍有没有卖完，买冰棍的人多的不得了，搞的我手忙脚乱。 偏偏这时候，我最怕的一位小学数学老师路过，来买我的冰棍，我生怕算错帐了，被他笑话，怕他说我平时数学没学好，于是更乱了，干脆我就没收他的钱，哈哈！ 后来回去了，跟我爸妈一说这个事，他们都夸我做的对，说我有眼色，知道尊敬老师，他们哪知道我是怕算错帐了才不收钱的哦。]]></description>
			<content:encoded><![CDATA[<p>有趣，今天偶然读到牧狼羊同学08年写的很棒的一篇散文<a href="http://yujan.com/my-first-business-experience.html" _mce_href="http://yujan.com/my-first-business-experience.html">《我的第一次经商经历》</a>，不由得想起我小时候第一次卖冰棍的事情来，我的故事跟牧狼羊同学小时候经商精彩度比起来，那可是差的太远太远了。</p>
<p>具体几岁，忘了。农村里不像现在城市里，小孩子一年下来只有一个暑假一个寒假。农村的孩子一般会放4个假期，除了暑假和寒假以外，在农忙的时候还会有麦假和秋假。</p>
<p>我哥大我两岁，有一年放麦假的时候，他经常用自行车驮着个大木箱子，走街串巷地卖冰棍。麦假一般都是在阳历6月份，那会是收麦子打场最忙的时候，最好卖的地方当然也是人最多的麦场了，一次中午最热的时候，他热的实在受不了了，就回家喝水去了，让我替他卖一会。我天生胆小，一万个不愿意，可是又没办法，不能不去，因为大中午不卖的话，冰棍到下午全都化了，想卖也卖不出去了。</p>
<p><img src="http://www.kxboy.com/wp-includes/js/tinymce/plugins/wordpress/img/trans.gif" _mce_src="http://www.kxboy.com/wp-includes/js/tinymce/plugins/wordpress/img/trans.gif" alt="" class="mceWPmore mceItemNoResize" title="更多...">我骑着自行车绕着麦场转了一圈，一嗓子都喊不出来，不过没关系，麦场的人们一看到冰棍箱子就呼啦啦的围上来了，即便是我一声吆喝都没喊，人们都会主动问我冰棍有没有卖完，买冰棍的人多的不得了，搞的我手忙脚乱。</p>
<p>偏偏这时候，我最怕的一位小学数学老师路过，来买我的冰棍，我生怕算错帐了，被他笑话，怕他说我平时数学没学好，于是更乱了，干脆我就没收他的钱，哈哈！</p>
<p>后来回去了，跟我爸妈一说这个事，他们都夸我做的对，说我有眼色，知道尊敬老师，他们哪知道我是怕算错帐了才不收钱的哦。<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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